前照燈技術(shù)狀況的檢測
前照燈是汽車在夜間或在能見度較低的條件下,為駕駛員提供行車道路照明的重要設備,而且也是駕駛員發(fā)出警示,進行聯(lián)絡的燈光信號裝置。所以前照燈必須有足夠的發(fā)光強度和正確的照射方向。由于在行車過程中,汽車受到振動,可能引起前照燈部件的安裝位置發(fā)生變動,從而改變光束的正確照射方向,同時,燈泡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步老化,反射鏡也會受到污染而使其聚光的性能變差,導致前照燈的亮度不足。這些變化,都會使駕駛員對前方道路情況辨認不清,或在與對面來車交會時造成對方駕駛員眩目等,從而導致事故的發(fā)生。因此,前照燈的發(fā)光強度和光束的照射方向被列為機動車運行安全檢測的必檢項目。前照燈安全檢測的要求如下:
一、前照燈光束照射位置要求
1、機動車在檢驗前照燈的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時,前照燈在距離屏幕10m處,光束明暗截止線轉(zhuǎn)角或中點的高度應為0·6H-0·8H(H為前照燈基準中心高度,下同),其水平方向位置向左向右偏差均不得超過100mm。
2、四燈制前照燈其遠光單光束燈的調(diào)整,要求在屏幕上光束中心離地高度為0.85H-0.9OH,水平位置要求左燈向左偏不得大于10O mm,向右偏不得大于170mm;右燈向左或向右偏均不得大于170mm。
3、機動車裝用遠光和近光雙光束燈時以調(diào)整近光光束為主。對于只能調(diào)整遠光單光束的燈,調(diào)整遠光單光束。
4、機動車每只前照燈的遠光光束發(fā)光強度應達到表 1的要求。測試時,其電源系統(tǒng)應處于充電狀態(tài)。
二、前照燈發(fā)光強度要求
表 1前照燈遠光光束發(fā)光強度要求
用屏幕檢測前照燈的光束照射位置
如圖 1所示,在距前照燈lOm處設有一專用屏幕,按前述規(guī)定的檢驗條件,在屏幕上畫有三條垂直線和三條水平線,中間垂直線V-V與被檢車輛的縱向中心線對正。兩側(cè)的垂直線V左-V左和V右- V右分別為被檢車輛的左右前照燈的中心線;水平線h-h與被檢車輛的前照燈的中心等高,距地面高度為H(mm);其下一條水平線的高度為H1,與被檢車輛的前照燈遠光光束中心的上限值(0.9H)等高,最下面的一條水平線的高度為H2,與被檢車輛的前照燈近光光束中心的上限值(0.8H)等高。標準規(guī)定遠近光光束中心高度的偏差范圍分別為0.05H與0.2H,即其下限值分別為0.85H和0.6H。 檢測時,先遮住一邊的前照燈,然后打開前照燈的近光開關(guān),未遮蓋的前照燈的近光明暗截止線轉(zhuǎn)角或光束中心應落在由高度為H2、H2一0.2H的兩條水平線及距汽車縱向中新鮮為1/2s+100、1/2s-100(mm)兩條垂線所圍的矩形面積內(nèi),否則表明近光光束照射位置偏斜不合格。
對于遠光單光束前照燈,則要檢測遠光光束的照射位置,檢測方法與前相同,但其光束中心應落在由高度為H1、H1-0.05H的兩條水平線及距汽車縱向中心線為1/2S+170、1/2S-170(mm)(為右燈,左燈左為1/2S+100,右燈右為1/2S-170)兩條垂線所圍的矩形面積內(nèi),方為合格。
用屏幕法檢測前照燈,其方法簡單易行,但它只能檢測出光束的偏斜方向和偏斜量,不能檢測發(fā)光強度,而且為適應不同車型,還需經(jīng)常更換屏幕,檢測效率較低。
用前照燈檢測儀檢測發(fā)光強度和光軸偏移量
一、前照燈檢測儀檢測原理
前照燈檢測儀,一般是采用具有把吸收的光能變成電流的光電池元件,按照前照燈主光軸照射光電池產(chǎn)生電流的比例,來測量前照燈的發(fā)光強度和光軸偏斜量的。
1、發(fā)光強度的檢測原理
如圖 2所示,把光電池3與光度計1連接起來,以適當距離使前照燈照射光電池后,光電池根據(jù)前照燈發(fā)光強度的大小產(chǎn)生電流使光度計指針動作,從而指示出前照燈的發(fā)光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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