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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專利之爭:是獨霸還是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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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時間:2007-08-07 來源:《中國電信業(yè)》 收藏
    近期,關于中國發(fā)展的爭論又起。高通有關負責人一方面批評中國的政策延緩了電信產業(yè)的發(fā)展,另一方面開始強調對TD-SCDMA標準的權。其實,從另一個角度看,權歸屬成為新的爭論焦點,正說明正式商用的日益臨近。不過,權之爭恐怕是中國3G發(fā)展道路上不可回避的一道坎,必須妥善解決方能解除后顧之憂。

  專利之爭背后是利益分配

  在中國3G正式商用前夜,3G發(fā)展之爭由牌照何時發(fā)放轉移到TD-SCDMA專利權歸屬之爭,頗為值得玩味。這說明,隨著3G的正式商用,利益分配的時刻到來了。

  二流企業(yè)賣技術,一流企業(yè)賣標準。技術標準處于電信產業(yè)鏈的最上端,控制了它就控制了整個行業(yè)的命脈。因此,企業(yè)從自身利益考慮,政府從整個國家利益考慮,都在不遺余力地爭奪這個制高點。3G作為未來移動通信技術的核心,更是受到特別重視。TD-SCDMA是我國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3G技術標準,也是全球三大主流3G標準之一,更被視為中國電信業(yè)打破歐美電信標準壟斷的突破口,因此得到了國家的大力支持。TD-SCDMA在國家和產業(yè)聯(lián)盟的大力推動下逐漸成熟,而高通并沒有在該項技術的市場化過程中發(fā)揮很大作用卻要謀求較大利益顯然難以被接受。 

  作為3G技術的主要擁有者之一,高通公司一直高舉技術專利的大旗,堅持對技術使用方收取高額的專利許可費,也一直面臨不休的紛爭。高通和愛立信的侵權官司開始于1997年,兩年后雙方達成了交叉授權的協(xié)議,庭外和解。1998年,諾基亞對高通在美國和歐洲申請的一項CDMA關鍵技術專利提出異議,這場糾紛一直拖到2001年,最終以同樣的方式化解。2005年10月28日,諾基亞、愛立信、NEC、松下、TI(德州儀器)、Broadcom六家廠商聯(lián)合向歐盟提起申訴,請求歐盟就高通在3G移動技術基本專利授權方面的做法展開調查,并制止高通的不公平競爭行為。2006年6月初,印度兩個大的CDMA運營商Reliance Communication和Tata Teleservices接連提出,由于高通的專利授權費用太高,他們可能會從CDMA轉向GSM領域,并且要求高通降低專利授權費用以滿足他們的需要。這是主流的CDMA運營商首次向高通提出專利授權費用問題。需要明確的一點是,在整個業(yè)界都認可了專利許可制度的時候,這類訴訟與紛爭的目的無非就是尋求一個相關各方都能滿意的利益分配方案,而不是單純地造就贏家和輸家。

  中國作為世界最大的移動通信市場,其巨大的商機早就為中外電信巨頭覬覦,在3G上的爭奪也已經持續(xù)多年,而這次爭論只不過是漫長斗爭中的一段小插曲而已。早在TD-SCDMA出世不久,就有國外專家開始指摘其技術上面的種種缺陷。其實,作為業(yè)內專家,他們肯定知道一項技術從提出概念到最終成熟是一個過程,在這期間需要參與者為之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WCDMA要早于TD-SCDMA近十年的時間,用一個十歲的孩子去跟一個一歲的孩子比,是不公平的,但是,TD-SCDMA這個孩子會長起來的,只要這個孩子的家長遵循客觀規(guī)律,不去揠苗助長,給予其自由成長的空間,并且加以正確引導,一定能達到人家孩子的水平,甚至發(fā)揮后發(fā)優(yōu)勢,超越別人。

  爭奪之后還需謀求共贏

  在這場爭論中,高通聲稱已經有75家公司獲得高通授權,可以研發(fā)TD-SCDMA設備,但不包括中興及華為。而TD聯(lián)盟回應說,從未與高通就專利費進行談判,更談不上獲得高通授權。TD聯(lián)盟強調,TD的主要核心專利在TD聯(lián)盟企業(yè)手中,歡迎任何有TD專利訴求的企業(yè)、機構前來溝通,但是到目前為止,高通還沒有與TD聯(lián)盟進行過任何溝通。此前,高通也一直聲稱,對于TD不進行訴求。既然要爭奪對TD的控制權,兩家為什么不將自己在TD方面到底占有多少專利向對方公開呢?其實,不公開自己在TD方面專利的比例正是爭奪的策略。首先,高通擁有CDMA的核心專利,三大3G標準都很難繞過CDMA,如果向TD聯(lián)盟進行訴求,等于間接承認了TD聯(lián)盟在TD-SCDMA的主導地位,不利于爭取自身的地位。另外,TD聯(lián)盟至今也沒有公開自己在TD-SCDMA方面到底占有多少專利技術,這樣也不給對方提供爭奪的目標。

  從國際電信市場來看,關于專利技術方面的訴訟層出不窮,我國的各相關利益方特別是設備制造商一定要做好相應的準備,為此,要加大法律方面的建設力度。我國要加快《電信法》的頒布進程,從法律角度對電信技術知識產權進行保護,明確知識產權的重要地位。目前,我國在3G知識產權上需要加強法律人才與技術人才的聯(lián)合作戰(zhàn)。比如可以研究以現(xiàn)行《反不正當競爭法》作為牽制和制約專利壟斷的手段,同時進一步研究利用即將出臺的《反壟斷法》作為反擊專利壟斷的利器。

  當然,訴訟也好,爭奪也罷,各專利擁有方還必須找到一個利益平衡點??偟膩碚f,整個通信業(yè)發(fā)展的趨勢是越來越趨向開放,高速發(fā)展的移動通信造就了一個利益均沾的時代,一家獨大越來越難以做到。各專利擁有方必須認識到,要想參與到中國電信業(yè)的發(fā)展中獲取利益,就一定要在專利方面達成妥協(xié),越早一天達成妥協(xié),就早一天享受中國電信發(fā)展的成果。為此,我國首先要積極穩(wěn)妥地發(fā)展好3G產業(yè),電信運營商要與制造商密切合作,盡快把十個城市的規(guī)模試驗網保質保量按期建成一個精品網。其次,在運營商的主導下通過定制手機把全國終端制造商的積極性調動起來,盡快提供高、中、低配套的全頻段雙模手機。再次,要借鑒國內外移動通信運營的經驗教訓,對延續(xù)性業(yè)務采用比固網低的資費策略,積極開放增強型業(yè)務,逐步提供3G特色業(yè)務。只有這樣,中國電信業(yè)才能在這個3G欲來風滿樓的日子里,在保證自身利益的前提下,通過與其他國外廠商的合作與競爭提高自身水平,在未來的3G建設中達到共贏的目的。 


關鍵詞: 通訊 無線 網絡 3G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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