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析雷達測速儀的工作原理
手持雷達測速儀主要是應用于定點測量,一般情況下,在交警使用雷達測速儀,來測量路段車輛超速時,可把雷達測速儀器固定于三角架之上,也可手持著進行測量。
本文引用地址:http://m.butianyuan.cn/article/201612/333273.htm車載雷達測速儀主要是應用在巡邏測量或移動電子警察方面。目前,在電子移動警察上使用比較多。由于電子警察的特殊要求,一般配備電子警察的測速雷達要求其微波發(fā)射的波瓣盡可能的小。
以往的雷達測速儀,由于技術的限制,不能判別出目標的運動方向,因此,當所測區(qū)域既有同向的又有反向的車時。雷達就無法判別出所測速度到底是那一輛的。隨著技術的發(fā)展,有些新型的測速雷達已可以判別出目標的運動方向,因此,大大提高了測試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雷達測速儀工作的原理:
雷達測速儀是通過光電微波來進行測量運動物的速度,它的工作理論是由多普勒原理而來的,也就是當微波的光線照射到運動物體上的時候,會產(chǎn)生一個與運動物體速度成比率的一個變化數(shù)值,其變化大小正比于運動物體的速度。
雷達的微波以一個扇型的方式發(fā)射出去(S1),在照射區(qū)域內(nèi)的目標會對微波形成一個反射光(S2),其中依據(jù)實際測量要求,雷達又分為靜態(tài)工作模式和動態(tài)工作模式兩種模式。所謂靜態(tài)模式:既是雷達靜止不動(不在運動的巡邏車內(nèi)),測迎面來的汽車或同向遠離的汽車。
所謂動態(tài)模式:既雷達處于運動狀態(tài)(一般在運動的巡邏車內(nèi)),測迎面來的汽車或同向遠離的汽車,在動態(tài)情況下,測試一般又分為反向測量和同向測量,反向測量:測試的目標和巡邏車的運動方向相反,同向測量:測試的目標和巡邏車的運動方向相同。
當我們選用不同的測試狀態(tài),雷達使用不同的運算規(guī)則。雖然技術的發(fā)展,有些新型的測速雷達已可以判別出目標的運動方向,因此,大大提高了測試的可靠性和可信度。雷達測速本事是不容易判別目標的運動方向的。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