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董事長家人要求分割巨額資產(chǎn)被法院駁回
韓國首爾一家法院2月1日做出了一項有利于三星電子董事長李建熙(Lee Kun-hee)的裁決,駁回李建熙家人向其索要數(shù)十億美元家族企業(yè)股份的請求。
本文引用地址:http://m.butianyuan.cn/article/141670.htm此前,李建熙的哥哥和姐姐在法院提起了三項訴訟,要求李建熙及Samsung Everland(三星集團的實際控股公司)交出三星人壽公司價值近40億美元的股份。在三星集團及其旗艦公司三星電子中,三星人壽都占據(jù)著核心地位。
三星集團是韓國最大的企業(yè)集團,而三星電子又被譽為該集團“皇冠上的寶石”,是全球第一大智能手機、電視機和存儲芯片制造商。
雖然這一訴訟不可能讓71歲的李建熙喪失對三星電子的控制,可一旦法院果真作出不利于他的判決,李建熙的股份可能會被稀釋,那么他只得對三星電子微妙的股權結(jié)構(gòu)進行調(diào)整,以重新獲得對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首爾中央地區(qū)法院法官今天裁定,李建熙可繼續(xù)持有三星電子價值10億多美元的股份,以及三星人壽價值10億美元的股份。此外,Samsung Everland也被允許保留三星人壽10億美元的股份。李健熙持有三星人壽20.76 %的股份,是公司最大的股東。
李建熙的哥哥和姐姐在去年將他告上了法庭,指責其奪走了他們繼承自父親李秉喆(三星創(chuàng)始人)的價值數(shù)十億美元的股份。李建熙則反駁說,作為父親指定繼承人,他有權變更集團公司的股份。
這一判決正值三星電子繼承人計劃處于關鍵時期。幾個月前,李建熙的兒子、44歲的李在镕(Jay Y. Lee)被提升為副董事長。李建熙持有三星電子不到4%的股份,但通過李氏家族所持Samsung Everland和三星人壽的股份,他掌握著三星電子及三星集團旗下80家子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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