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誠無物
現(xiàn)在的人們通常把各種事物,不論是虛擬的或是實體的,一律稱做「對象」,例如房地產(chǎn)買賣把標的土地或建筑當做一個對象來處理,而單一實體的手機、IC、桌椅等當然就是一種對象,另外虛擬的名相如信息處理標的也是一種對象。所以,凡是暫時聚合或分散的事物都可以稱做對象,對象此一名稱應是從日本傳來的說法,它的定義范圍比較廣泛一些,過去則通常以「東西」來稱呼,只是東西的說法另有一種抽象化的深意,字面上較不容易懂,在此先不談。
本文引用地址:http://m.butianyuan.cn/article/184364.htm不論說的是「對象」或「東西」,它的形成都來自一股莫名的力量,就好像一本書的產(chǎn)生就要有圖文內(nèi)容、紙張、印刷裝訂等過程的處理與結(jié)合,這牽涉到許多意念的貫注與實踐。一本書既然產(chǎn)生出來,必然有它真實存在的東西與意義,其中沒有好壞的問題,只有有無的問題,越真誠的處理過程,那么它存在的時間就越與它的意義相符合,反之便會有莫名其妙的變化發(fā)生,最后則會回歸它原本真誠的東西。所以《中庸》說:「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真是一語中的。
不過,雖然現(xiàn)在社會到處都充滿了「對象」,但卻也是一個詐騙橫行的時代,這是怎么一回事呢?不是說「不誠無物」嗎?這得分三方面來說,一個是本來沒有的東西說成有的,但被騙的人信以為真,所以就損失了他原本真的東西,如金錢等。在臺灣,幾乎所有人都接過詐騙集團的電話,雖然內(nèi)容荒誕不經(jīng),但被騙的人仍然很多,這就是利用人們的貪婪、恐懼或愚癡所造成的結(jié)果,然而騙到的錢當然也是由貪婪、恐懼與愚癡所組成,又有何物呢?
另一方面來說,就是看本身誠意有幾分,那么該對象的真實作用就有幾分,例如我們說某一本書很好,可能是文章雋永,也可能只是紙張精致或印刷裝訂很好而已,那么它的實用價值就會隨這些條件而變化?,F(xiàn)在的電子產(chǎn)品也是如此,僅管外觀美輪美奐、功能變化多端,但是不是真心誠意為消費者著想而設(shè)計,就會表現(xiàn)在產(chǎn)品的市場壽命上。
又從一方面來說,這個社會上也充斥著「指鹿為馬」、「掛羊頭賣狗肉」或經(jīng)過種種包裝(偽裝)營銷手法的對象。這些對象多多少少會因為虛構(gòu)的事物而膨脹了價值,也多多少少讓人認不清它的本質(zhì)是什么,最后會讓該對象變成什么都不是的窘態(tài),這也是「不誠無物」的另一層面。仔細觀察目前社會或業(yè)界不正是如此?什么事情都淪為各說各話的狀況,人們根本難以判斷誰講的是真的,因此要讓整個政經(jīng)環(huán)境不崩盤也難,不是嗎?
業(yè)界現(xiàn)在力推的行動上網(wǎng)裝置(MID),又是一個什么樣的對象呢?是不是有著強而有力的真心誠意來實踐我們不知道,但恐怕業(yè)者自己也不知道MID是個什么東西,MID與之前的UMPC相同嗎?MID是另一種低價計算機嗎?還是一種智能型手機呢?或者根本是拐誘消費者上鉤的營銷策略呢?在這個上下交征「騙」的時代,應切記「不誠無物」還是最真切的檢驗標準。
本文由 CTIMES 同意轉(zhuǎn)載,原文鏈接: http://www.ctimes.com.tw/DispCols/cn/0901051354VO.shtml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