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在日本存在標準缺乏問題
日本政府和業(yè)內各界都在積極推動LED照明的普及。目前日本的LED照明還不是PSE的適用對象,主要以企業(yè)自主認證來確認安全性。日本經濟產業(yè)省正在考慮將LED照明納入PSE的適用對象。
在LED照明產品中,燈泡型LED燈(LED燈泡)在日本國內的供貨量截至2008年度只有極少的數量,但日本燈泡工業(yè)會的統(tǒng)計結果顯示到2009年度已迅速增長至約400萬個。LED照明器具的供貨量在2009年12月時也達到了127萬臺,在普通消費者中已被公認為白熾燈泡的替代品。
日本各行業(yè)及企業(yè)利用電視廣告等手段,對LED照明產品在環(huán)保及節(jié)能上比現有照明更為出色的優(yōu)點展開了積極宣傳。日本政府也從2010年4月開始實施利用環(huán)保積分半價購買LED燈泡的“綠色家電環(huán)保積分普及促進業(yè)務”,對普通消費者而言,以LED燈泡為主的LED照明產品已開始成為生活中的一部分注1)。
注1)除了面向普通消費者的普及促進業(yè)務之外,日本政府還對企業(yè)實施了“促進低碳型產業(yè)在國內立足”的措施。對具有最先進技術的、將來有望增長的鋰離子充電電池及LED照明等環(huán)保節(jié)能產業(yè)進行支援,嘗試創(chuàng)造綠色就業(yè)機會。
電氣用品安全法(PSE)未適用
不過,LED照明產品越是走入人們的生活就越突出了一個問題。這就是電氣用品安全法對LED照明并不適用。另外,在新涉足LED照明領域的企業(yè)源源不斷的背景下,還出現了不具備電氣用品安全法的知識就直接銷售LED照明產品的現象。這些企業(yè)應該明白,LED照明即使未成為電氣用品安全法的對象,當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重大產品事故時,企業(yè)在日本還是會受到消費用品安全法及制造物責任法(PL法)的追究。
目前正被大力普及的、并逐漸走入普通家庭生活的LED燈泡,以及公共機關、工廠及便利店等導入的熒光燈型LED等并不適用電氣用品安全法。因此,LED燈泡及熒光燈型LED等產品在使用安全性上沒有法律規(guī)定,而是由銷售產品的各個企業(yè)來自行保證。結果普通家庭及企業(yè)等使用的現有照明器具產品上印有表示達到了電氣用品安全法要求的“PSE標志”,而正在銷售的、家電商場中隨處可見的LED燈泡卻未印有PSE標志。
圖1:標示有S認證標志的LED燈泡
由于安全性得到確認,所以在電氣安全環(huán)境研究所經過符合性檢驗的LED燈泡標示有S-JET認證標志。
以S標志安全認證來代替
電氣用品安全法原本是指對電氣用品的安全保證做出界定的法律。該法律的目的是:在對電氣用品的制造及銷售等進行管控的同時,促進民間企業(yè)自主開展與電氣用品安全性相關的活動,由此來防止電氣用品發(fā)生危險及損害。
但是,由于電氣用品安全法并不適用于LED照明產品,因此目前的問題并不是“不帶”,而是“無法帶”PSE標志。所以,在松下、東芝照明技術及夏普等大型企業(yè)銷售的LED燈泡上,印著的是通過了財團法人日本電氣安全環(huán)境研究所(以下稱JET)等民間第三方機構的安全認證制度的“S標志認證”(圖1)。
不過,“S標志認證”未被通過為一項法律。JET的網站介紹,S標志認證具有以下特點:
1. 面向想要在電氣產品等方面獲得安全性確認及認證的客戶提供服務。
2. 除了制造企業(yè)等的安全保證外,還通過標示S-JET認證標志,客觀且公正地證明產品符合試驗標準。
3. 標示S-JET標志的產品由第三方機構證明符合試驗標準等,使消費者的信任感得到增強。
現有照明與LED照明有何不同?
LED燈泡及熒光燈型LED盡管被用于替代現有的燈泡及熒光燈,但又為何不包含在PSE標記的適用對象中呢?這是因為LED燈泡及熒光燈型LED中的光源LED芯片,其亮燈原理及構造與白熾燈及熒光燈不同,目前未被電氣用品安全法指定為規(guī)定對象品種,因此不能標示PSE標志。
日本經濟產業(yè)省也承認:“電氣用品安全法是根據每個品種來指定規(guī)定對象的,因此在新產品上市后,有時不得不追加規(guī)定。”
目前只通過第三方認證來確認安全性
PSE標志及S標志的認證機構JET認為,LED照明產品“即便不是電氣用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對象品種,產品供應者也需要進行‘安全性的確認’”,因此根據JET設定的安全標準,通過“S-JET認證服務”及“委托試驗服務”,開始實施是否符合標準的確認。除了這種認證機構的符合確認之外,日本國內大型企業(yè)還依據電氣用品安全法的技術標準,各自在公司內部實施試驗,在確認安全性之后向市場供貨。
如上所述,松下、東芝照明技術及夏普等就在LED燈泡上標示了“S標志認證”。但需要注意的是,S標志認證只不過是民間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的認證(表1)。
錯誤的PSE標志標示以及導致誤解的表述
LED照明產品在得到推廣的同時卻沒有相關的標準及法規(guī)約束,因此有人擔心在錯誤的理解下出現粗劣的產品。這樣的話,好不容易獲得“公民權”的LED照明產品就會形象大損,甚至失去市場。
在對安全性認證的錯誤認識下,也有經營LED照明產品的部分企業(yè)在其網站上刊登了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解的商品介紹。
下面來介紹其中的兩例。
事例1
——作為商品的特點,強調“帶PSE標志”或“已取得PSE認證”。
——宣稱可在利用輝光啟動器式及快速啟動式熒光燈的照明器具上,直接安裝LED照明產品使用(這時為熒光燈型LED)。
事例2
——宣稱在業(yè)內首次取得PSE標志。
——對取得PSE標志的過程解釋為,“雖為PSE對象以外的LED熒光燈,但還是著手展開了取得PSE標志的工作。(中間省略)通過第三方機構證明具有高安全性”。
像上述這樣,在網站上表示“已取得PSE標志”的企業(yè)不在少數。仔細看一下內容便可發(fā)現,其實并不是整個LED照明產品標示了PSE標志。只是對包含在電氣用品安全法指定電氣用品中的“直流電源裝置”標示了PSE標志。指的并不是整個燈管。另外,描述方法也有問題。PSE標志是標示義務,以“取得”來描述是錯誤的。
也有企業(yè)在鉆法律的空子
對于在錯誤認識下進行的“已取得PSE標志”的描述,買方只有在充分理解內容的基礎上,判斷該企業(yè)是否具有電氣用品知識,是否曲解了電氣用安全法。結果成了買方自已的責任。
在PSE標志的標示義務上,電氣用品安全法第10條“標示”中的部分內容為:申報企業(yè)在履行了②及③項義務時,可利用省令對相應電氣用品規(guī)定的方式進行標示。除上述情況以外,任何人不準在電氣用品上進行這些標示或與之混淆的標示。如上所述,LED燈泡及熒光燈型LED在電氣用品安全法中未進行規(guī)定。假如在LED照明器具上標示了PSE標志,就很可能被視為違法行為。
圖2:PSE標志 指定電氣用品在◇內標示PSE,非指定電氣用品的電氣用品在○內標示PSE。
不過,對PSE標志進行標示的企業(yè)中,有的以LED照明產品不屬于電氣用品安全法第10條所說的“電氣用品”為由,提出了即使標示也不違法的主張。這些企業(yè)沒有受到任何處罰,所以一直在泰然地標示PSE標志。所以企業(yè)中的確存在著曲解法律,鉆法律條文空子的企業(yè)。為此,日本經濟產業(yè)省對這些企業(yè)提出了訂正廣告內容的要求。
僅直流電源裝置部分標示PSE標志
在目前的機制下,LED照明產品中能夠標示PSE標志的最多只有向LED芯片供給電源的直流電源裝置部分。因此,如果只是對電源部分標示PSE標志的話就沒有問題注2)。直流電源裝置(AC適配器)是捆綁的附屬品,因此單獨來看屬于PSE的對象品種。
注2)這里以“標示”而非“取得”對PSE標志進行說明。因為法律上規(guī)定為標示義務,所以不應該用“取得”來描述。
電源部分在單獨對外銷售時,按照法律規(guī)定,必須作為指定電氣用品經過登記檢驗機構的符合性檢驗,合格之后,在◇標記內標示PSE標志。日本經濟產業(yè)省提醒注意,如果違反這一規(guī)定,將會受到處罰(圖2)。
日本經濟產業(yè)省對電氣用品安全法的非規(guī)定對象做出了說明:電氣用品安全法的對象電氣用品是指,在通過插入普通家庭等的插座來接受電力供給的電氣產品中,由法規(guī)指定的產品。雖然AC適配器被指定為電氣用品,但通過該AC適配器接受直流電源供給的產品不是規(guī)定對象。
因此,當目前正在經營LED照明產品的企業(yè)標示PSE標志,對產品安全性進行說明時,可視為銷售企業(yè)是在向購買方說明只對電源(AC適配器)標示了PSE標志。
日本經濟產業(yè)省全力展開行動
為了應對LED照明產品出現的上述狀況,日本經濟產業(yè)省表示,“將把非指定電氣用品的電氣用品作為新的規(guī)定對象,為防止事故于未然,對省令進行修訂”,預定在2010年度內對政省令進行修訂。已于2010年5月基本確定了照明產品相關規(guī)定范圍的內容:“除了LED照明之外,還將以包括有機EL照明等新一代照明在內的、具有電子發(fā)光體的燈泡型燈管及照明器具為對象”(日本經濟產業(yè)?。?。預定在公布后于2011年度內實行。大型企業(yè)等為了能夠在公布后立即符合要求,已開始暗中進行準備。
雖然規(guī)定的產品是“電子發(fā)光體燈管”以及“其他電子發(fā)光體照明器具”,但具體條文目前還在制定之中,因此這些名稱都只是暫稱。其中,“電子發(fā)光體燈管”將LED燈泡列為了對象,而“其他電子發(fā)光體照明器具”則將天花板嵌入式LED照明器具、基礎照明使用的天花板嵌入式LED照明,以及利用整個天花板表面進行照明的有機EDL照明列為了對象。
在技術標準的概要方面,使用與現有電氣產品通用的技術標準。并在此基礎上,就LED照明的個別要求事項修訂了有關技術標準的省令并進行了添加(表2)。
PSE制度的建立有助于LED照明產業(yè)的發(fā)展
LED照明是過渡期的產品,而且與PSE標志相關的法律也未建立起來,因此企業(yè)對產品進行說明的方法還存在問題,在PSE標志方面出現了解釋混亂的現象。今后要想使該產業(yè)持續(xù)獲得發(fā)展,重要的一點是各企業(yè)需要對“安全性”進行充分考慮。
在日本國內,日本經濟產業(yè)省正努力將LED照明產品相關標準納入電氣用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范圍,而且世界各國也在制定與LED相關的標準及規(guī)定。通過建立可讓消費者放心購買、使用LED照明產品的制度,LED照明產業(yè)有望獲得更大的發(fā)展。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