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從1G到5G 看通訊產業(yè)技術發(fā)展與競合
高通發(fā)展的一大關鍵,在于雅各布狡詐莫測的三大專利流氓手段:
本文引用地址:http://m.butianyuan.cn/article/201701/342341.htm1.開發(fā)地雷: 建立壟斷的專利布局
高通圍繞著功率控制、同頻復用、軟切換等技術,構建了CDMA專利墻,相較于其他廠商在專利數量和品質上都有非常大的優(yōu)勢。但高通不滿足于此,它要一人享用這筆豐厚的利潤。
在高通,養(yǎng)了一批不下于技術開發(fā)部門的龐大專利律師軍團,透過并購、控告對手專利侵權等專利戰(zhàn),將所有CDMA的相關專利都一步一步攏絡過來。專利律師的職責,便在于申請專利、談專利價格、控告侵權公司。(祖產嘛, 還不好好守著敲人過路費嗎)
第二步是是大量申請垃圾專利,用垃圾專利保證其核心專利──在舊有的專利保護到期之前便申請新的專利、或大量申請CDMA外圍專利,然后申告該技術為新技術的一環(huán),封殺了關于CDMA內外圍的所有技術。
2.布地雷: 將專利技術套入通訊標準
收集齊備了專利地雷還不夠,還要讓人得采到才行。
總不能中華電信打不通遠傳的手機、HTC打不通iPhone手機;設立通訊標準的原意是讓不同的電信商、基地設備與手機廠商彼此間也能互通。只要符合通訊標準、向該國通訊監(jiān)管部門申請執(zhí)照,便可以經營通訊業(yè)務,由此建立開放互聯(lián)的環(huán)境。
由于GSM標準為歐洲電信商、行動通訊商(如Ericsson、Nokia)共同提出、共同享有知識產權,專利基本上是開放的。但高通表面上提出了一套采用CDMA技術的2G標準,實際上將CDMA專利技術藏在了里頭,等于使用該2G標準時,也等同踩到了高通的專利。
這種以單一家公司專利而壟斷某一標準的行為,照理說不會發(fā)生在跨國間的通訊標準制定小組,別的國家與廠商因本身利益沖突、必然會極力反對。然而當時2G數位通訊的研究適才起步,多數廠商的注意力仍在歐洲人所提出的GSM標準上,高通的CDMA技術尚仍無多少人聞問,反而讓高通趁隙而入。
3.更多的地雷: 將CDMA 演算法整入芯片
高通的最后一步棋,是決定把CDMA的演算法嵌入集成芯片。其最大特點為整合訊號的發(fā)送與接受、電源管理和數位與類比訊號轉換等裝置于單一芯片上,即所謂 系統(tǒng)單芯片( System on Chip, SoC )。
現階段使用高通專利的手機廠商,必須先繳一筆授權費取得專利使用權;在芯片或產品量產后,再依據出貨量收取產品售價一定比例的費用,平均需要繳納手機 銷售額5 ~10 %不等的權利金。這點可是相當的不合理──螢幕、鏡頭、機殼等零件全部與CDMA毫不相關,也得被抽銷售額的百分比。(難道在手機上鑲了塊鉆石,利潤還得算在高通頭上嗎)
事實上高通提供了SoC一套完整的解決方案,大多數手機廠商還沒SoC整合的技術能力,也只能乖乖挨這一刀;況且所有加入高通設計方案的手機商,都必須與高通進行專利相互授權,等同于手機廠只要乖乖付錢,即能擁有更多的專利手牌。
你設局,也要有人愿意踩。高通專利的高門檻擋住了競爭對手,也擋住了CDMA的迅速市場化,多數電信商還是選擇了GSM系統(tǒng),靠專利使用費養(yǎng)活的高通在美國活的并不好。
此時,高通迎來了一根橄欖枝──來自于韓國政府。
在發(fā)展CDMA之前,韓國電信商、手機等通訊設備制造業(yè)相當薄弱。1990年11月,高通和電子通信研究院(ETRI)簽署有關CDMA技術轉移協(xié)定,高通答應把每年在韓國收取專利費的20%交給韓國電子通信研究院、協(xié)助其研究,韓國政府也宣布CDMA為韓國唯一的2G行動通訊標準,并全力支持韓國廠商三星、LG等投入CDMA技術的商業(yè)應用。
韓國不往GSM等歐日廠商靠攏、選擇了CDMA作為2G標準,主要是為了低廉的專利優(yōu)惠,雖承擔了一定的風險,最終也獲得了相應的回報。透過發(fā)展CDMA,韓國的行動通訊普及率迅速提高,短短五年行動通訊用戶即達到1百萬量,SK電信成為全球最大的CDMA電信商。通訊設備制造商更是異軍突起,三星成為全球首家CDMA手機出口商。CDMA不僅帶動了行動通訊業(yè)的發(fā)展,也促進了整個韓國經濟的發(fā)展。所以多有人道:“韓國人救了高通”,高通更從此成為全球性的跨國大公司。
韓國的成功典型,第一次向市場證明CDMA正式商用的可能性,也讓美國一些電信商及設備廠商對CDMA技術開始恢復信心。
在高通與韓國人賺的缽滿盆滿笑呵呵的同時,讓我們把畫面拉回到歐洲這邊。千禧年后,2G的速度與容量上限逐漸面臨瓶頸,經歷了1G到2G眨眼間便大舉翻盤的技術變革,各大手機廠吃了歷史教訓、個個提心吊膽著準備迎接3G 時代。
歐美中斗法──三大3G通訊標準
3G最大的優(yōu)點即是高速的資料下載能力,2G的下載速度約僅9600bps~64kbps、光是打開一個Yahoo首頁便得耗費三分鐘左右;3G速度則為300k-2Mbps,足足提升了三十倍有余。
Ericsson、Nokia、Alcatel等實力雄厚的歐洲廠商雖知TDMA難敵CDMA的優(yōu)勢、更難以作為3G核心技術,但誰也不想接受高通霸道的方案,于是歐洲與日本等原本推行GSM標準的國家聯(lián)合起來成立了 3GPP 組織(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負責制定全球第三代通訊標準。
3GPP參考著CDMA技術、并繞過某些高通的專利陷阱下,開發(fā)出了原理類似的 W-CDMA。高通趕緊不落人后地與韓國聯(lián)合成 3GPP2 (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 2)與3GPP抗衡、推出了 CDMA2000。
這里邊,獨獨漏了中國人。歐洲跟日本自己一套系統(tǒng),美國韓國一套,中國想當然爾、自己硬是也搞了一套,叫 TD-SCDMA,由中國大唐集團下屬的大唐電信所提出。從技術上來看TD-SCDMA可算是W-CDMA的衍生版本,因此TD-SCDMA的技術核心實際上就是W-CDMA,僅于中國國內推行。
誰也不想被高通揩油、TD-SCDMA只有中國人使用,結果W-CDMA的參與者最多,在三個3G通訊標準中最成熟、市占率也最高;然而因三大通訊技術皆碰觸到了CDMA的底層專利技術,仍無法避免地被高通硬生生啃掉了一塊利潤大餅,高通可謂3G時代最大的贏家。
不過當年從1G到2G的普及也不到三五年光景,從千禧年開始喊了這么久的3G,怎么從2007、2008年才逐漸普及呢?
基地設備的建置與架設耗費時日也耗費金錢,若沒有良好的行動上網使用者體驗、也就沒有讓消費者和電信商真正從2G轉型至3G的迫切性。真正讓高通大賺、讓3G火紅起來的關鍵,還是來自于行動通訊裝置的革新──“ 智能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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