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遭SEC調查 疑對中國國企行賄
編者按:高通不光要接受中國發(fā)改委的壟斷調查,還要接受美國的腐敗調查。搶打出頭鳥,誰讓你的成績如此亮眼,就看你禁得禁不起各種調查。
據國外媒體報道,高通曾于3月13日收到來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洛杉磯辦公室的韋爾斯通知,通知中建議SEC對高通采取執(zhí)法措施,由于該公司違反了美國《反海外腐敗法》中有關反賄賂及賬簿與記錄控制方面的規(guī)定。指控內容為,高通向與中國國有企業(yè)或機構有關的個人提供賄賂。4月4日,高通向SEC洛杉磯辦公室回復的書面報告中解釋,高通并未違反《反海外腐敗法》及其原因,因此無需采取執(zhí)法措施。該公司表示,它將繼續(xù)與SCE及美國司法部展開合作,但無法預測調查結果以及SEC下一步可能提出的訴訟內容。高通還解釋道,韋爾斯通知并非正式指控或SEC對違法行為的裁定。
本文引用地址:http://m.butianyuan.cn/article/2460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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